对于那些以车位工作的车主来说,60万公里较多跑10年。也就意味着,他们的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反正只要60万公里跑完,无论用多长时间,这车只能报废。对于他们来讲,比之前15年强制报废,现在的规定让人难以接受。毕竟现在车也不便宜,每隔10年换一次车,不划算。 其实国内大多数车辆都达不到那么高的行驶里程。规定里面有一条:假如一辆车十五年还没有达到60万公里,那么就要面临每年两次验车,20年就要每年需要年检4次!现在每年的年检,特别麻烦,很少人才愿意为了一辆20年的车,跑去年检4次。还不如直接报废。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现为)、国家发展计划、、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报废车公司,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报废车公司。
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5、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3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6、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报废车公司。
7、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如何认定一辆汽车达到报废标准?
任何事物的一生都是有限的,终都摆脱不了生老病死的命运,当然汽车也不会例外。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汽车在行驶途中会有一些零部件开始老化,终“不堪重负”,达到了报废的标准。虽然如此,但是我们国家对于汽车而言,还有一套专属于它的“强制报废”标准。而且这个报废标准还会根据车型的不同,以及汽车的行驶里程,使用的时间来作为判断,如果这些要核实的内容不尽相同,那么报废的标准也都不一样。